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
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
子签章
(2)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及社会
保险缴纳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需
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
文件
(3)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
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
******银行基本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资
信证明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供应
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
证明文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
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
电子签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
面声明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
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
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以开标后的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 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 办发〔2007〕51
号);(3)、《财政部环 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
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 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 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运用政 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
业振兴的通知》(财库 〔2021〕1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 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进
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 持绿色建材促进建
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 知》(财库〔2022〕35号)。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中学
地址:西安高新区经十二路以西、科技七路以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逸翠园i都会4号楼一单元102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